一、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限额
1.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共27种。分为两类,恶性肿瘤等8种病种为Ⅰ类病种、精神病等19种病种为Ⅱ类病种。
2.参保人可同时申请I类和II类慢性病,I类慢性病只能申请一种,II类慢性病最多可申请两种。Ⅰ类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合并计算,统一为10万元,执行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;Ⅱ类病种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统一为90%。各病种及具体限额如下:
二、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时间和材料
1.从年开始,每两月评审一次,单数月申报,申报时间为5到15日。
2.参保人员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种,必须提供本年度内二级以上(含二级)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与所申报病种一致的疾病(诊断)证明书、既往就诊记录(出院小结、门诊病历等)、检查化验结果、《江西省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》,以上材料缺一不可。前三项材料要求提供原件,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,由原出具医疗机构确认复印件与原件完全相符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该院医务管理部门印章。
3.《江西省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》可在“吉安医保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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